建设项目调试时间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要求,我公司2023年3月25日开始建设《30万吨/年结晶混盐资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》于2024年5月27日建设完成,预计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。
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。
内蒙古瑞达环保有限公司
2024年5月31日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要求,我公司2023年3月25日开始建设《30万吨/年结晶混盐资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》于2024年5月27日建设完成,预计调试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。
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。
内蒙古瑞达环保有限公司
2024年5月31日